泰國前總理戴克辛正式起訴 獲准保釋8月再審
泰國刑事法院 18 日受理了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針對前總理戴克辛的起訴,指控他涉嫌違反泰國刑法以及《計算機犯罪法》,法院隨後批准了戴克辛的保釋申請**** 泰國刑事法院發表聲明,表示戴克辛在 2015 年接受外國媒體採訪時的言論涉嫌違反泰國刑法第 112 條和《電腦犯罪法》。法院批准了他信的保釋申請,要求他支付 50 萬泰銖保釋金並交出護照,未經允許不得出境。 泰國刑事法院表示,有理由相信戴克辛被保釋後不會逃跑、竄改證據,以及做出其他危險行為或妨礙法庭訴訟,因此批准保釋申請。法院計劃於 8 月 19 日再次開庭審理案件。 目前戴克辛已於當天向檢察官報到,並被移送至刑事法院正式起訴。 泰國總檢察長 5 月 29 日下令根據刑法第 112 條,對戴克辛 2015 年在韓國首爾接受媒體採訪的行為提起公訴,稱其發表了批評和攻擊性言論,內容涉及對君主制的挑釁,違反了《電腦犯罪法》,但戴克辛否認了所有指控。 現年 74 歲的戴克辛,在 2001 年至 2006 年期間擔任泰國總理。 2006 年,戴克辛政府被軍方政變推翻後流亡海外,直到去年 8 月結束流亡回到泰國,隨即被警方逮捕。 根據泰國最高法院裁定,戴克辛被控的 3 項罪名成立並判刑 8 年,在服刑第二天因健康原因被轉至醫院接受治療。同年 9 月,泰國國王將他信刑期減至一年。今年 2 月獲得假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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