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發佈私企疫苗接種規定指導方針
紐約市府15日發布有關市內私營企業疫苗接種規定的全面指導方針。
從 12 月 27 日開始,所有未申請合理豁免的私營企業及承包商等員工,必須向其僱主提供完全接種或至少一劑疫苗的證明。如果員工未完全接種,則必須提供接種第二劑疫苗的日期證明,而該日期必須在他們提交第一劑疫苗證明日期起的 45 天內。
例外情況包括獨自工作者,如在業務過程中沒有與同事或其他人當面接觸;短暫進入工作場所人士;非紐約市居民的表演藝術家、大學或專業運動員,及其任何陪同者;以及因醫療或宗教原因申請豁免的人士。
所有僱主都將保留每位員工的證明和豁免請求記錄,並應準備好可供市府檢查,具體步驟可登錄市府新專用網站Nyc.gov/vaxtowork 查詢。
紐約市市長白思豪表示,申請豁免者可在處理申請期間同時繼續工作,但請求必須在 12 月 27 日前提交。
此外,企業必須完成一份證書,確認他們在 12 月 27 日生效時遵守了新的疫苗規定。公司亦必須在明顯的位置張貼健康和心理衛生部門的官方標誌,並向員工概述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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