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及洗錢 眾議員桑托斯被控13項罪名
司法部10日在一份新聞稿中宣布,聯邦檢察官已對紐約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喬治桑托斯提出 13 項指控,當中包括電匯欺詐、洗錢和向國會作出虛假陳述;桑托斯否認所有控罪。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證實,桑托斯已被拘留,現面臨13項聯邦指控,包括七項電匯欺詐罪、三項洗錢罪、一項盜竊公共資金的罪名,以及兩項向國會作出重大虛假陳述的罪名。
桑托斯否認所有控罪,並以50萬元的保釋金獲釋。
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份起訴書旨在讓桑托斯對各種涉嫌欺詐計劃和無恥的虛假陳述負責,並指控桑托斯依靠反覆的不誠實和欺騙來登上國會大廳,為自己謀取私利。
在這些指控中,檢察官稱桑托斯曾誘使支持者向一家公司捐款,並謊稱這筆錢將用於支持他的競選活動。 相反桑托斯將這筆錢用於個人開支,包括名牌服裝以及他的信用卡和汽車付款。
桑托斯還被指控在國會披露表格上謊報財務狀況,並在他受僱於一家投資公司擔任區域主管期間申請和領取失業救濟金。
司法部刑事部門助理檢察長波禮(Kenneth A. Polite, Jr. )說,桑托斯參與了旨在欺騙公眾的犯罪行為,司法部將向任何從事此類犯罪活動的人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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