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准放行電動單車及滑板車
據報導,紐約州議員已經達成協議,趕上「立法尾班車」把電動腳踏車及滑板車合法化,與市府主張規管的立場似背道而馳。
知情人士指出,州議員及市官員於16日晚上進行談判後達成協議,將會取消州府對電動單車及滑板車的限制,但保留當地司法管轄區作出禁止的權力。換句話說,在紐約市府取消相關禁令之前,紐約市街頭也不會見到這些電力推動代步工具。根據現行州及市法規,即使是透過合法購買,仍禁止使用電動單車及滑板車。去年市府改變規定,將電動輔助自行車(pedal-assist)列為合法。
此外,新法規還包括其他細節,例如電動單車及滑板車的使用者必須年滿16歲、車速限制需要每小時20哩以下,而且哈德遜河谷綠道(Hudson River Valley Greenway)將不准使用。至於地方政府除了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開放或禁止之外,也可以完全控制是否允許任何共享服務推出。電動單車將於法案通過後,180天在州法層面解禁,而電動踏板車則需要270天,之後地方政府就可以隨時決定放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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