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控愛達荷州墮胎令違反聯邦法律
司法部周二提起訴訟,指愛達荷州幾乎全面的墮胎禁令違反了聯邦法律,是自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裁決以來,拜登政府首次提起訴訟。
司法部長加蘭周二在在司法總部宣布向愛達荷州提起訴訟,表示該州的禁令違反了要求醫療提供者提供緊急醫療服務的聯邦法律。
這份長達 17 頁的訴訟稱,根據《緊急醫療和勞動法》,在美每家接受醫療保險的醫院,都必須「為在遇到醫療緊急情況時到達急診室的患者,提供必要的穩定治療」。
而在某些情況下,墮胎是必要的治療之一,如當流產時可能會出現感染或出血的危險,或患有嚴重的子癇前症。
愛達荷州的法律將於 8 月 25 日生效,起訴書稱,新法將在除極其狹窄的情況下進行墮胎定為重罪,包括醫生提供聯邦法律要求的緊急醫療時。
該訴訟尋求一項宣告性判決,指出愛達荷州的法律違反憲法的至高無上條款,被優先使用並與聯邦法律相衝突。
訴訟同時尋求判決愛達荷州不得起訴或試圖撤銷任何進行墮胎的醫療提供者專業執照。
司法部又呼籲對愛達荷州發出初步和永久禁令,以禁止在與聯邦法律衝突時執行其墮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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