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議會允許合法移民參與市府級別選舉
紐約市議會9日通過一項名為「我們的城市我們投票」法案,允許全市約80萬擁有合法身分的移民可在市府級別選舉中投票,成為全美規模最大允許非公民投票的城市。
該法案以33票贊成、14票反對、兩票棄權獲得通過。法案由市議員羅格貴茲提出,擁有合法工作身分並在紐約市居住至少30日的居民,就可有市級選舉投票權,當中包括綠卡持有者,依法納稅、有合法工作身分的移民,以及受「童年抵美暫緩遣返」(DACA)計畫保護的夢想生等。
法案要求市選舉委員會在明年7月前制定計畫,包括變更選民註冊規則、設立條款為非公民提供單獨選票,避免非公民投票選舉聯邦和州級民代。法案通過後,非公民最早可在2023年1月首次參與市級選舉投票。
不過法案惹來爭議,反對的議員認為投票應為公民特權,亦有議員稱居住30天就有投票權時間太短,並在排序複選制下「增加了選舉舞弊的隱憂」。
紐約市市長白思豪早前曾表示,若然法案通過不會行使否決權,也不保證簽字,預計會讓法案自然生效。候任市長亞當斯已表態支持,但將與相關部門討論任何可能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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