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判入獄十年 多國發聯合聲明譴責
香港活動人士黃之鋒被判入獄;華府聯同澳洲、加拿大、法國等其他九個國家發表聯合聲明譴責。
聲明指出:「我們呼籲立即停止所有根據《國安法》對個人的不公正起訴,並敦促中國內地和香港當局履行其國際承諾,尊重《中英聯合聲明(1984)》保障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30歲的黃之鋒是香港民主運動的代表人物,他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週四(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十年監禁。
國務卿盧比奧(Marco Rubio)也在社交平台發文,稱「美國強烈譴責香港法院再次判處黃之鋒因行使言論自由而入獄。他以和平方式捍衛香港所有公民享有的權利。我們呼籲立即釋放黃之鋒以及所有被不公義拘留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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