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醫護人員須接種 授權免疫力較低者接種第三劑
紐約州州長庫默週一宣佈,紐約所有醫護人員必須在 9 月 27 日星期一前,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與此同時,州衛生官員授權為免疫系統受損的紐約人接種第三劑疫苗。
庫默宣佈,符合新疫苗要求的包括醫院、長期護理機構、療養院、成人護理和其他集體護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並適用於公共和私人僱員。至於出於宗教或醫療原因而未能接種者,將提供有限的例外情況。
據庫默稱,紐約州近 70% 的療養院工作人員已完成疫苗接種。在其他環境中,這一百分比略高,其中醫院為 75%;成人護理機構為 74%。
另外,紐約州衛生官員遵循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早前發佈的建議,授權為免疫系統受損的紐約人接種第三劑疫苗。
庫默指出,符合條件的紐約人,可以在完成兩劑疫苗系列後的 28 天接種第三劑;該規定立即生效。
具目前的指導方針,符合條件的人群包括正在接受針對腫瘤或血液癌症的積極癌症治療;接受器官移植並正在服用抑制免疫系統的藥物;在過去兩年內接受過乾細胞移植或正在服用抑制免疫系統的藥物;中度或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晚期或未經治療的 HIV 感染;以及使用高劑量皮質類固醇的積極治療、導致嚴重免疫抑制的癌症化療或其他可能抑制免疫反應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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