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參議員提案 禁進口出售或飼養野生動物
一份由紐約州參議員提出的新法案,將禁止紐約人進口、出售或飼養野生動物,當中包括大象、袋鼠、犀牛、海豚和鯨魚等。
法案由代表長島的民主黨籍州參議員馬丁內斯(Monica Martinez)提出,以支持擴大野生和外來動物定義,禁止銷售應在野外飼養的動物。
馬丁內斯表示,將野生動物留在家裡不僅是不道德,而且是一個公共健康和安全問題。
新法案是在長島一家販賣樹懶和袋鼠的企業引發多年爭議後提出。法案能夠彌補根據當前的定義銷售部份外來動物的漏洞。
根據法案,外來動物的定義將被擴大為「起源於不同大陸的野生動物」,動物將被添加到「非陪伴」動物列表中,禁止作為家養寵物買賣;擬議的禁令將不適用於動物園或動物保護區。
紐約州法律目前禁止飼養獅子、老虎和灰熊等動物,但理論上允許擁有其他野生動物,如大象和袋鼠等。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將會即時生效。
紐約州提出這項提案之際,紐約市議會成員目前正考慮立法禁止在五個行政區,包括動物園,圈養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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