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競選總統期間濫用公款 白思豪被罰47.5萬元
前紐約市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因涉嫌競選總統期間濫用公款,週四被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勒令,向市府支付約 47.5 萬元。
根據委員會的裁決,白思豪須償還於 2019 年為期四個月競選總統期間的安保人員花費,總值近 32 萬元,包括機票、租車、住宿、膳食和其他雜費。白思還必須為安保人員的 31 次州外旅行每次支付 25,000 元的罰款,總計 15.5 萬元。
委員會主席威廉姆斯(Milton Williams)在裁決中表示,白思豪明顯違反紐約市禁止使用公共資源推進政治競選的禁令,並指白思豪在競選前就被告知規則,但他無視委員會的建議。
白思豪的律師切利 (Andrew G. Celli Jr.)稱,裁決是魯莽和武斷,認為最近的政治暴力事件凸顯了公務員的安全需求,而委員會的決定威脅到民選官員的安全和保障。
律師團隊還向州法院提起訴訟,稱要求市長親自資助市府是違反憲法賦予的權利,而無論市長身在何處,保護市長實際上符合市的利益。
然而,根據市調查局的報告,白思豪還涉及其他濫用公共資源用於政治和個人目的,包括讓警車和警員接送兒子上大學,和為女兒搬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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