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服從南韓慰安婦賠償 認為判決違反國際法
日本外務大臣上川陽子8日表示,日本政府不會服從南韓法院關於慰安婦案件的審判權,也不會對此進行上訴,認為判決明顯違反國際法與日韓之間的協議。
根據日本放送協會8日報道,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在 11 月 23 日裁定,日本政府應向 16 名原告,包括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每人支付 2 億韓元的賠償金,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12 月 8 日為案件上訴期限。
上川陽子當天表示,根據國際法中的「國家主權豁免」原則,主權國家不受他國司法管轄,日本政府不會服從南韓法院的審判權,也沒有上訴的打算。
據報道稱,上川陽子認為判決明顯違反國際法與日韓間的協議,已向韓方提出,並對此表示極為遺憾,敦促韓方就此事採取適當的措施。
上川陽子 11 月 26 日曾在釜山會見南韓外交部長樸振再次向對方傳達了該立場,樸振則重申尊重韓日政府間協議的原則性立場,強調韓日應根據協議共同致力於恢復受害者名譽和尊嚴,同時努力尋求建立具有建設性且面向未來的雙邊關係的方案。
根據韓聯社報道,2016 年 12 月,李容洙等慰安婦受害者和受害者遺屬對日本政府提起訴訟,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2 億韓元。 2021 年 4 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作為主權國家適用國家主權豁免為由駁回訴訟。
但在 2021 年 1 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另一起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賠案做出不同判決,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 1 億韓元。 由此,李容洙等原告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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