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陷競選財務爭議 白思豪涉違反捐款限額規定
再有競選財務監管機構提起訴訟,指市長白思豪違反聯邦競選財務法中嚴格的捐款限額規定。
名為競選法律中心的政府監督機構,向聯邦選舉委員會提出控訴,指控白思豪不當地利用他所控制的兩個政治行動委員會,在總統競選期間出錢進行民調、打廣告、租賃及外訪,並讓捐款者超額捐款。政治行動委員會,旨在籌募及分配競選經費給角逐公職的候選人。競選法律中心指,白思豪在正式宣布角逐總統候選人之前和之後支付競選費用,從而規避籌款限制。
聯邦規定,總統初選的個人捐款不得超過2800美元。 起訴書指,至少有25名捐贈者違反了這一限制,這25名捐款者先向白思豪的民主黨初選團體給予法定最高金額2800美元的捐贈,然後又向其州和聯邦政治行動委員會再提供5000美元。該組織指責白思豪和他的團隊通過採取規避行動,安排少數富有的捐款者非法支持其總統競選,作出超過法定限制的捐款。
據報道,白思豪因此得以動用一筆六位數的資金。這是近數星期以來,白思豪的三個政治籌款組織第二次被提出訴訟。白思豪競選團隊發言人表示,目前正在審查有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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