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通過修訂「發現法」預算 提高檢方效率
紐約州州長霍楚週三(7日)宣布,已成功推動預算法案中刑事證據「發現法」的修改,防止案件因技術性疏忽被駁回,並縮減檢方須移交的證據範圍。
霍楚與五名地區檢察官在曼哈頓州法院宣布消息,紐約州因2019年改革要求檢方迅速公開全部證據,導致輕罪案件積壓與高駁回率。霍楚強調,通過的證據共享法改革雖然旨在保障被告權益,但導致案件駁回率激增。
檢方長期反映,繁瑣的要求導致在短時間內提交大量證據,甚至因遺漏無關材料而令重罪案件被迫撤銷。
新修訂法案包含多項重點,法院需整體評估檢方是否盡職,僅在證據缺失實質損害辯方利益時方可駁回案件;限縮檢方須提交的證據範圍,排除與案件無直接關聯的資料;明確規定僅在檢方未盡職責時,法官才能駁回起訴;要求辯護律師須於35天內對證據提交完整性提出異議。
有檢察官指出,新法平衡了效率與公正,檢方仍須盡快提交關鍵證據,而辯方異議時效收緊至35天。
反對者則擔憂此修法可能削弱被告權利,尤其影響弱勢群體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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