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對紐約租金穩定案法律訴訟
最高法院週二拒絕受理對紐約租金穩定案的法律訴訟,意味著法例將繼續有效。
相關的兩宗案件都是由受法例約束的公寓大樓或個體單位業主提起。他們要求法官推翻幾十年來管理市內超過一百萬套公寓的租金制度,認為條款違憲而且「繁重」,並提供了全國最有利於租戶的規定。
目前,租金穩定法適用於 1974 年前建造,並包含六個或以上單元的建築。
相關法規限制了房東可以收取的租金,以及每年可以提高的金額,同時使房東更難拒絕續租,賦予租戶讓家庭成員成為繼承人的能力,並使房東更難將出租單位轉換為私人公寓。
房東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強調,這些規定加上可收取的租金上限,使提案者無法獲得公正合理的回報,並大大降低了財產的經濟價值。
市府律師就指出,租金穩定法50 多年來一直是紐約市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認為在租金變化和租戶快速流動下,法律可以保護租戶及限制對社區的干擾。
保守黨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就表示,高等法院應該在未來的案件中考慮上訴中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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