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斯拒絕動用《第25條修正案》罷免特朗普 眾院投票通過彈劾
因上周國會事件一事,要求總統特朗普下台的聲浪不斷傳出。眾議院12日晚投票通過決議,要求副總統彭斯引用憲法《第25條修正案》,免除總統特朗普職務;不過彭斯已表明不會作出行動。眾院13日下午再度進行投票,通過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
眾議院昨晚以223對205票通過決議,要求副總統彭斯引用憲法《第25條修正案》,免除總統特朗普職務;但要解除特朗普職務,需要彭斯及內閣大部份成員支持。據路透社報導,彭斯在議案表決前,已經表明拒絕這樣做。他說,有關做法不符合國家最大利益或憲法。彭斯向眾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表示,政府的精力專注在政權能有秩序的移轉上,並呼籲她和其他國會議員避免採取「進一步分裂,並在此刻帶起激情的行為。」
眾議院今日下午再度進行投票,結果以232對197票,通過以煽動叛亂為名彈劾特朗普的議案,令特朗普成為有史以來首位被兩次彈劾過的美國總統。232票贊成票中,222位民主黨籍眾議員一致投票通過,另有10位為共和黨籍眾議員投下贊成票。
佩洛西現已任命九名民主黨成員擔任彈劾管理人(Impeachment Managers),並由發動彈劾案成員之一的馬里蘭州議員拉斯金(Jamie Raskin)擔任首席彈劾管理人。另一方面,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拒絕召集參議院會議在拜登就職典禮之前審議對特朗普的彈劾,這幾乎確保了特朗普在任期結束前不會被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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