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承認科米案最終起訴書 未由全體大陪審團審閱
司法部19日承認,在前聯邦調查局局長科米(James Comey)一案中,並非所有大陪審團成員都審閱了最終版本的起訴書。
聯邦大陪審團在9月對科米提起訴訟,他被指控於2020年9月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時,涉嫌作出虛假陳述和妨礙司法公正。
科米早前已出庭拒絕認罪,他週三指控案件屬於報復性和選擇性,並尋求撤銷起訴。
地區法官納赫馬諾夫(Michael Nachmanoff)在庭上就兩名其他法官提出的疑慮,質問聯邦檢察官雷蒙斯(Tyler Lemons):即案件中存在兩份不同的起訴書草稿,第一份顯示大陪審團在三項指控中對兩項進行了起訴,第二份則只保留兩項指控。
雷蒙斯對此承認,一名大陪審團協調員曾對第一份起訴書進行「編輯」,隨後該版本由聯邦檢察官哈利根(Lindsey Halligan)簽署,並承認第二份起訴書從未呈交給整個大陪審團進行審閱。
法官隨後向哈利根提問,她證實,在向地方法官提交第二份起訴書時,只有陪審團主席和另一名陪審員在場;該起訴書雖由陪審團主席簽署,但並未由整個大陪審團審閱。
法官並未當庭作出裁決,稱問題「過於重要且複雜」,無法即時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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