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高中槍擊案 校警被控11項罪名
去年佛羅裡達州帕克蘭高中,造成十七人死亡的槍擊案,一名校警被指沒有阻止槍手,他被控疏忽、瀆職等11項罪名,最高可被判監九十多年。
槍擊案中的校警,56歲的彼得森昨天正式被拘捕,鎖上手扣被帶到拘留所。他被起訴11項控罪,包括7項疏忽對待皃童、3項瀆職和1項作假證供,當局準他以超過10萬元保釋。警方稱他案發時完全沒有履行保護學生的責任。去年二月,一名19歲槍手持槍闖入高中施襲,彼得森是當時校園內唯一持槍警衛。不過,閉路電視拍到他,在槍擊案發生的六分幾鐘,雖然有拔槍,但只是和同事在走廊徘徊,並沒有阻止過槍手。 17人在槍擊案中死亡,佛羅裡達州執法部門展開長達14個月調查,接見超過180名證人,最終決定起訴彼得森,一旦定罪,他最高面臨超過96年監禁。不過,彼得森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自己當時有拔出槍枝,環顧四周和觀察,訓練是教他們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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