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廚餘回收新規4月執行 違規最高罰款300元
紐約市將於 4 月 1 日正式執行廚餘及廢棄物強制回收規定,自去年秋季經過數月的緩衝期後,市府清潔局至今已發出逾 2.7 萬張警告單,下個月起將對違規者開罰。
根據規定,所有居民必須將食物殘渣、受污染紙類及庭院廢棄物與普通垃圾分開,並投入指定堆肥回收桶。
一至八戶住宅的業主首次違規罰款 25 元,第二次 50 元,第三次 100 元;九戶以上住宅首次罰 100 元,到第三次罰款可達 300 元。四戶以上公寓或大樓需設立專用堆肥容器存放區,容器容量不得超過 55 加侖且需密封。
市府建議使用可分解塑膠袋或鋪紙保持清潔,並強調使用後立即蓋緊、瀝乾水分或冷凍殘渣以減少氣味。
市府清潔局表示,在執法前的緩衝期間已發出逾 2.7 萬張警告單。當局將派員檢查各街區,若確認未妥善將廚餘與園藝廢棄物分開回收,隨即開出罰單。若未配備專用桶,居民可自備符合規格的容器,或在官網購買棕色回收桶。
市清潔局會將回收物轉化為堆肥,市民可到指定地點免費領取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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