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國會暴徒遭「過度起訴」 特朗普罪名或撤銷
最高法院大法官 28 日以 6 票對 3 票裁決,聯邦檢察官對參加 2021 年 1 月 6 日國會暴動暴徒祭出妨礙公務程序罪名是過度起訴。前總統特朗普與大約 350 名參加國會暴動群眾都遭到相同罪名起訴,「費雪訴美國案」(Fischer v. US) 判例影響重大。
前任賓州警察費雪(Joseph Fischer)參加國會暴動而遭起訴後,對於妨礙公務程序罪名提出質疑。辯護律師指出,費雪雖然參加華府橢圓形草坪的集會,但沒有參與攻占國會大廈的首波行動。
辯護律師在意見書中對法院主張,當暴徒衝進國會大廈時,「費雪人在馬里州,不在華府特區」,費雪是在國會休會之後才返回華府。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撰寫的主要意見書指出,唯有當被告行動造成具體事證受到毀損的情況下,才符合妨礙公務程序罪名定義。
紐約時報分析,「費雪訴美國案」裁決出爐後,下級法院將遵照大法官對妨礙公務程序罪名的解讀檢討國會暴動群眾起訴案,許多被告可能因此獲得撤銷起訴。
特朗普被聯邦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起訴的妨礙公務程序罪名,是否會因為「費雪訴美國案」判例而撤銷,仍有待觀察。法院的最終意見將於週一公布,其中包括豁免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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