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 聯邦法律得以禁止家暴犯擁槍
家暴犯擁槍權如何拿捏的「訴拉希米案」(US v. Rahimi),最高法院大法官 21 日以 8 票對 1 票裁決指出,聯邦法律得以禁止被下達家暴禁制令的民眾擁有槍械。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撰寫的主要意見書指出,根據第二修正案條款規定,法院判定對他人具有傷害具體威脅的民眾,得以遭到暫時禁止擁槍。
根據法院紀錄,有販毒前科的德州男子拉希米(Zackey Rahimi)2019 年對女友動粗,還對路人開槍,女友雖然逃脫卻被拉希米打電話恐嚇,揚言槍殺。
拉希米不滿被法院下達家暴禁制令,辯稱擁槍權因為家暴禁制令而受限縮,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檢方向法院指出,拉希米後來違反家暴禁制令,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間,累計涉及 5 起槍擊案件,以非法持槍罪名移送法辦。
拉希米被聯邦檢察官起訴後認罪,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6 年,後來則提出上訴。
「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裁決出爐後,聯邦第五巡回上訴法院同意拉希米案再審。
這是最高法院自 2022 年擴大擁槍權「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以來,涉及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另一起重大判例。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指出,最高法院對這起案件的裁決,將讓許多民眾的憲法第二修正案權益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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