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擬將大麻重新歸類為低風險物質
拜登政府計劃採取行動,將大麻重新歸類為低風險物質,是自 50 多年前頒布《管制物質法案》以來,首次對大麻進行重新分類。
有多名知情人士透露,聯邦緝毒局預計將批准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一項意見,即大麻應從最嚴格的附表 I 重新分類為不太嚴格的附表 III,這標誌著聯邦政府首次承認大麻的潛在醫療益處,並對相關研究產生廣泛影響。
拜登政府官員就表示,司法部「正在繼續研究這項規定,目前沒有進一步評論。」自1971年以來,大麻一直與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和LSD屬於同一類別,意味著藥物被定義為不具有公認醫療用途,且極有可能被濫用。
透過重新分類,大麻將被進行研究,以確定具體醫療益處,並為製藥公司打開大門,以在合法州份中參與醫用大麻的銷售和分銷。
對於價值 340 億元的大麻產業來說,此舉還將消除大麻合法州企業的重大稅收負擔,特別是廢除國稅局法規第 280E 條,該條目前禁止合法大麻公司扣除原本屬於普通業務的稅款花費。
司法部的決定也可能有助於縮小黑市,在大麻合法化的州份中,黑市仍然蓬勃發展,並削弱了受到嚴格監管和高稅收的合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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