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最高法院裁定死刑執行不受立法傳票阻礙
德州最高法院週五裁定,立法傳票無法阻止死刑執行,推翻了兩黨議員為一名被告爭取更多時間的努力。
被告羅伯森(Robert Roberson)因 2003 年殺害兩歲女兒尼基·柯蒂斯被判死刑,並將成為全美首個因「嬰兒搖晃綜合症」而被執行死刑的囚犯。該診斷引發醫學界爭議,一些專家認為證據並不充分。
此前,德州眾議院刑事司法委員會發出傳票,要求羅伯森在原定執行死刑後幾天出庭作證。
這一舉措曾一度推遲執行,但最高法院認為該傳票超出了立法者的權力範圍,無法阻止死刑執行。
羅伯森的律師和支持者,包括近 90 名跨黨派議員和民權活動家,堅稱他是無辜的,認為他未能獲得公正審判,特別是考慮到相關醫學證據的過時性。
然而,儘管存在爭議,除非州長阿博特批准赦免或緩刑,否則死刑將在新的執行日期前執行。阿博特此前對立法者的傳票策略提出質疑,認為他們超越了職權。
目前,羅伯森會否出庭作證將取決於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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