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州高中槍擊案14歲槍手首出庭被控四項謀殺
喬治亞州校園槍擊案 14 歲槍手格雷 6 日首次出庭,並視作成年人接受審訊,被起訴四項重罪謀殺;格雷的代表律師未有尋求保釋。
14 歲的槍手格雷在警方押解下,抵達喬治亞州法庭接受簡短審訊,法官指由於他是未成年人,所以不符合死刑的條件;格雷的代表律師沒有尋求保釋。
另外,格雷的 54 歲父親也被逮捕,他曾經向調查人員表示,涉案槍械是去年十二月送贈兒子的節日禮物。
根據警方逮捕令,他明知而容許 14 歲的兒子管有武器,被指控犯有四項過失殺人、兩項二級謀殺及八項虐待兒童罪。如果全部 14 項罪名成立,將面臨 180 年監禁。
案發在 4 日上午,喬治亞州巴羅縣一所高中發生槍擊案,造成四名師生死亡,九人受傷。警方到場後,逮捕在該校就讀的男學生格雷,並指控犯下四項謀殺重罪。
據悉,格雷去年五月涉及在網上威脅發動校園槍擊,父子二人被當局問話。據報兩人經常一同打獵和燒槍;又指格雷因父母離異,情緒受到困擾,以及曾經在學校被欺凌。
這是今年秋季學期開學以來,全美發生的第一起校園槍擊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各界對槍械管控政策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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