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20年 聯合國要求立即撤判放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香港高等法院週一宣判,黎智英因勾結外國勢力與複製煽動刊物罪,遭重判20年。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除了黎智英被重判20年,其餘8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對於香港高等法院周一的判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今天公開譴責,要求應「立即撤銷」這項判決並且放人。
圖克在聲明中表示:「這樣的結果凸顯香港國安法內容模糊且過於廣泛,導致法律被詮釋及實施時,違反香港應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這項判決應儘速撤銷,因為它與國際法不符。」
此外,英國外交大臣古柏(Yvette Cooper)今天承諾會迅速與北京展開進一步交涉。
古柏表示,「對78歲的他來說,這等同於終身監禁。我對黎先生的健康狀況深感憂慮,再次呼籲香港當局基於人道立場,結束他所遭受的苦難並釋放他,讓他能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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