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裁定特朗普不具備參加總統初選資格
緬因州政府裁定,前總統特朗普不符合參加共和黨內總統初選資格,是繼科羅拉多州後第二個作出同類決定的州份;至於加州國務卿則裁定,特朗普可參選該州的共和黨初選。*
特朗普陣營批評做法剝奪選民的選舉權,表明會向法院提出上訴。民主黨籍的緬因州州務卿貝勞斯指,特朗普在上屆大選後散播謠言,煽動支持者衝擊國會山莊,並試圖阻止國會確認大選結果,因此決定引用憲法第 14 修正案,宣布他不能參與共和黨初選。
貝勞斯指,留意到以往從未有類似剝奪總統候選人資格的做法,但也從未有參選人參與過叛亂,強調自己有責任確保候選人符合資格,並非輕率作出決定。
科羅拉多州法院早前同樣裁定,特朗普受憲法第 14 修正案中,禁止涉及叛亂或暴動官員再出任公職的限制,不符合成為總統候選人的資格,使特朗普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因叛亂而被取消資格的總統參選人;科羅拉多州共和黨日前已就此提出上訴。
另一邊廂,加州國務卿韋伯(Shirley Weber)則允許特朗普參加 2024 年共和黨初選。加州副州長庫納拉基斯(Eleni Kounalakis)此前曾致函韋伯,呼籲考慮根據第 14 修正案第 3 條,將特朗普從加州共和黨選票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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