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無證移民家庭須每60天提交入住庇護所申請
紐約市府宣布新規,庇護所內有小孩的無證移民家庭,從即日起須每隔60天重新提交入住申請,才能繼續居住;但多個移民維權團體對此表示批評。
市長亞當斯在聲明中說,將重新申請住房的政策擴大到所有無證移民,是幫助他們邁出下一步的唯一途徑,並強調市府仍在尋求聯邦和州府的合作和支持。新規開始後,市府個案專員將為尋求庇護的家庭提供下一步的指導。
據市府統計,目前仍有超過 6 萬 4,100 名無證移民住在市府提供的庇護場所,當局此前已要求單身無證移民每隔 30 天重新申請入住庇護所。
此外,市府宣布,位於布碌崙貝涅特機場新建的庇護中心,將在未來幾週內開放,為有小孩的庇護尋求家庭提供半集體式的住宿。中心將以隔板隔開帶門鎖的小間,可容納約500個有小孩的家庭住宿。
有紐約移民聯盟表示,市府仍繼續破壞全市的庇護權保護措施,強制要求無證客家庭每隔60天重新申請庇護所,讓原本已經陷入困境的無證移民製造了不必要的官僚主義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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