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州選舉干預案 首名川普「共犯」向檢方自首
在喬治亞州選舉干預案中與前總統川普一同被控的18名被告之一週二在亞特蘭大一所監獄報道,他是此案中第一位自首者。
根據富爾頓郡囚犯記錄數據庫,霍爾(Scott Graham Hall)於週二上午在富爾頓郡監獄被登記在冊。截至週二早上,霍爾被列為在押人員,狀態為「拘留」。他是喬治亞州的一名保釋擔保人,也是被指控在咖啡郡密謀選舉舞弊的人之一。
在8月14日遞交的起訴書中,霍爾被控7項罪名,包括違反喬治亞州敲詐勒索法、串謀選舉舞弊、串謀重罪和串謀詐騙州政府。
川普本人在起訴書中面臨13項指控。週一晚,川普在他的社交媒體平台上寫道,他計劃週四在喬治亞州自首。報導指出,川普須繳20萬美元保證金才能交保,且候審期間不得在社群媒體發布威脅文字。
川普等共19名被告上周遭到喬治亞州起訴,被控犯下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有關的共41項罪名。
喬治亞州富爾頓郡地區檢察官威里斯(Fani Willis)已要求川普和其他被告,要在當地時間25日中午前自首,否則將面臨逮捕。共和黨總統初選首場辯論定於23日晚間舉行,川普已表明不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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