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正式通知聯合國 與近東救濟工程處終止關係
以色列外交部週一通知聯合國方面,取消以色列與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近東救濟工程處)1967 年簽署的協議。
以色列議會 10 月 28 日通過兩項法案,禁止近東救濟工程處在以色列控制地區活動。
其中第二項法案內容包括,以色列與聯合國近東救濟工程處於 1967 年簽署的條約,將在以色列議會全體會議最終表決通過法案後的七天內失效;法案通過三個月後,以色列政府機構或代表不得與聯合國近東救濟工程處或其代表聯繫等。
近東救濟工程處成立於 1949 年,主要負責向居住在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以及約旦、敘利亞和黎巴嫩的巴勒斯坦註冊難民提供人道救援、教育和醫療等服務。
以色列方面指認大量近東救濟工程處巴勒斯坦僱員為哈馬斯等巴方武裝組織成員,聯合國方面說,根據調查,受到以方指認的人員中,部分人「可能參與了」襲擊,因而將終止與他們的僱傭關係,但以方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大量近東救濟工程處人員與恐怖組織有關聯。
西方多國一度因以方指認而暫停向近東救濟工程處提供資金。目前,除美國外,其他國家已經恢復對該機構捐資。
SHARE THIS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