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最高法院否決司法局改革核心法案
以色列最高法院 1 日裁定,以色列國會去年 7 月通過的司法改革法案無效。 最高法院認為,法案對作為民主國家的以色列造前所未有的嚴重傷害。
路透社報道,以色列國會去年 7 月表決通過的法案,剝奪最高法院以不合理為由駁回政府決策的權力。法案在以色列國內引發巨大爭議,嚴重撕裂社會,並引起西方盟國對以色列民主原則的擔憂。
以色列最高法院的 15 名法官全體出席當天的合議庭會議,為有史以來的首次。 法官以 8 對 7 票,推翻該法案這項法律,認為法案完全廢除了對政府、總理和部長決策進行司法覆核的可能性,對以色列作為民主國家的核心特徵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嚴重損害。
另外,法官同時以 12 對 3 票通過,裁定廢除準憲法的基本法屬法院範圍。 司法部長萊文隨後發表聲明,表明反對最高法院的裁決,並指出由於以色列目前處於戰時狀態,將採取克制和負責任的行動作出回應。 總理內塔尼亞胡所屬的利庫德集團就形容最高法院的決定是不幸,認為在衝突時期違背了人民團結的意願。
內塔尼亞胡一年前再上台後,提出司法改革,引發連月示威抗議。 隨著以色列 10 月遭哈馬斯突襲,向加薩展開軍事行動,有關爭議擱置。
最高法院這次裁定無效的法案是由內塔尼亞胡領導的右翼執政聯盟所推行的司法改革核心內容之一。 反對派則指出,一旦最高法院的權力遭到削弱,政府會因為缺乏制衡而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報道預計法院這次裁決,可能再激化社會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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